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
索引号: | ZDDBG180876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1〕131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1-03-19 |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(运输)局,厅运管局:
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《关于印发<陕西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>通知》(陕综治委〔2011〕2号,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文件精神,结合全系统实际,现就做好该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:
一、提高认识,统筹谋划
省综治办出台的《实施方案》,是进一步加强我省综治工作的重要措施,明确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,提出具体实施意见,对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,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的重要意义,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,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、责任感和使命感。要按照“属地负责、综治牵头、部门包抓、资源共享、社会参与”的原则,充分考虑运输工具视频监控系统的可升级、可控制、可持续发展性,加强规划,明确任务,积极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。
二、明确目标,狠抓落实
按照省综治办分工,全省视频监控系统工作由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,行业部门包抓,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,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及运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公交车、出租车、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视频监控系统建设。
(一)工作目标
2012年底全省公交车、出租车和长途客车视频监控系统和GPS卫星定位报警系统安装完毕,覆盖率100%,同步对已有的视频监控系统进行技术更新升级和整合,逐步接入公安机关视频监控网和管理平台,实现同一平台、全面监控。
(二)工作分工
1、厅运输处负责指导厅运管局制定工作方案,协调、监督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开展实施;
2、厅安监处和督查室负责检查督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进度;
3、厅运管局要根据我省公交车、出租车、长途客车的实际情况,及时出台详细的工作方案,加强政策引导,督促指导全省各地交通管理部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整合;
4、各地市交通运输局,要充分利用政策,就此项工作专题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,将所需资金纳入当地财政预算,并认真组织安装实施。
三、扎实推进,务求实效
各单位要抓住此次机遇,正确处理好发挥主观能动性和依靠党委政府支持的关系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主动协调相关部门,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,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,及时研究、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,切实把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,体现到工作的成效上,努力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水平。
二○一一年三月十八日